[这个贴子最后由musswit在 2002/10/11 09:52pm 编辑]
哈哈哈,想不到你这样做了!
公布那两个收到货不给钱的赖皮(包括那个大连的田东升)的目的只是为了警告类似的骗子再次出现,我们不指望这种赖皮说我们什么好话。你问这种人有用么?他们这种骗子会说实话么???
至于其它客户的电话,我们不能随便公布,这是客户的隐私。
那个上海客户的电话我们不能发布在网上,对于疑虑很大而又很想购买我们的产品的客户,可以来电话问我们他的电话。请注意,这位客户是自愿提供电话给上海本地想参加练习的朋友的。不是我们随意泄漏客户隐私。
我们提供的证据已经足够充分了吧?学员的录像、照片,现在还有了学员愿意提供电话并且愿意见面现场展示练习效果,还有能比这更有说服力的么?按那位客户的说法--眼见为实!其它电话、QQ有什么用?照你这样,我们随便把各地的合作伙伴的电话告诉你就可以骗你了。没必要,眼见为实比什么都真实!
那个姓田的这样反应么?看来有不少朋友打过他的电话了。其实很正常,第一个赖皮现在就是这样对付我们的。至于第二个赖皮,你问问他是不是田东升,地址是不是我们网上发布的那个,还有他的EMAIL是不是那个,他不要骗我们的货不给钱的话,我们怎么会知道他这么多信息?呵呵,还好他没有反咬我们一口说我们无效哦。他这赖皮还不足够聪明。
这种人让人难以理解,不就是2百块钱的东西么,还要诈骗我们,我只能认为他们神经不正常。
灵狐啊,同样的主题最好跟在同一个主题后面,以免不知道全部的朋友看了误解,另外不要发同样的帖子啊。